时间: 2025-11-08 00:47:50 | 作者: 竞彩国际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做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另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
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另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荣沙路18号A栋联赢大厦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1月10日)的9:15-15:00。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下简称“《实施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鉴于上述新《公司法》《实施规定》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真实的情况,拟对公司治理结构可以进行调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计划在原有营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并按工商登记要求规范表述。
激光设备及相关这类的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租赁;激光焊接机、激光切割机、激光器的组装、销售及租赁(须取得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一般项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和营业范围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加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真实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不再逐条列示修订条款,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和营业范围变更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逐步提升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真实的情况及需要,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